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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财富客户对于家族信托的认识不断深入,以往对境外家族信托盲目崇拜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人们只有深入了解了境内外信托的区别、各自的功能,才能正确选择、设立适合自己的家族信托。
总体而言,境内外家族信托在服务内容、法律监管、信托架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境外信托与境内信托概念区别
境外信托,也称为离岸信托、外国信托,一般是指在财产授予人的注册成立地点以外的司法权区设立的,信托关系人及信托行为一般在境外离岸地的信托。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如一个中国或美国委托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 设立的家族信托,这个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家族信托一般适用BVI的法律并由当地法院管辖。离岸家族信托的设立地和离岸公司的设立地选择是重要因素。通常考虑法律制度、税收政策、国际声誉和维护成本。目前境外信托常用的离岸地点有开曼群岛、泽西岛、BVI等。
境内信托,也称为在岸信托、国内信托,是指设立在国内,信托关系人及信托行为在国内进行的信托。例如,一个中国委托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家族信托,或者一个美国委托人在美国境内设立的家族信托,都可称之为在岸信托、境内信托或国内信托,在岸家族信托一般适用当地的法律并由当地法院管辖。
法律政策层面的区别
我国是大陆法系,属于成文法国家,而欧英包括大部分离岸地都是英美法系,属于判例法国家。
境外法律对信托的类型、受托人权利、不同类型信托资产隔离程度、保护人的权利都有明确的规定。而国内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例如我国《信托法》共计七章内容中,分别对信托设立的形式与条件、信托财产的范围、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信托成立后的变更、终止等事项均进行了规定,该等规定不仅适用风靡多年的集合资金信托,也同样适用于家族信托。
除了《信托法》及其对应的信托法释义外,境内家族信托的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在2018年8月17日发出“信托细则(37号文)”中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定义,也在文件中明确了家族信托对于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