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是李杏老师的助理小涛 · · · · · ·
李杏老师是传承架构师,是慧博家族办公室创始人,过去6年帮助多位高净值客户朋友创建资产保护与财富传承系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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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家族信托装入的财产类型,我们通常把家族信托分为资金信托、保险金信托、股权家族信托和不动产家族信托等。在家族信托设立阶段,资金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实践中一般无税务影响。(前提:装入的资金和用于购买保险的资金是合法所得且完税)
股权家族信托和不动产家族信托的设立阶段,委托人将股权、不动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在实践中通常被视为财产转让或赠与,需要办理财产权属的转移。股权家族信托阶段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不动产家族信托的设立阶段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实践中,家族信托向受益人进行的资金分配主要涉及受益人的个人所得税。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对受益人是否应当就取得的信托分配利益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明确规定。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税务当局尚无对信托利益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开案例。造成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家族信托的纳税主体尚未明确,且在《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的九种所得(工资、薪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中,家族信托利益分配(现金)是否属于以上一种或几种在各地税务机关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据笔者了解,目前在公开信息中尚无税务机关对家族信托利益分配(现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开案例。
备注:以上信息仅代表撰稿人的个人观点,不保证内容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代表撰稿人所在单位的观点,不构成任何税务意见和建议。